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決策部署,促進甘肅省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掛牌督辦工作進度,近期,甘肅省審計廳印發《關于做好省政府掛牌督辦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落實情況審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組織全省各級審計機關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審計工作。
《通知》強調,各級審計機關在各項審計中都要密切關注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持續把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審計作為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的重點內容,充分認識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切實做好省政府掛牌督辦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落實工作,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服務。
《通知》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在實施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企業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等各類審計項目時,將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情況作為審計內容,重點關注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相關政策落實、2019年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目標完成情況和2020年清償計劃、清償方案制定和落實等情況,深入揭示“零清償”和清償進度慢,“新官不理舊賬”以及瞞報漏報、惡意拖欠、新增拖欠等問題,分析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通過審計,確保2020年6月底前臺賬內500萬元以下無分歧欠款清零,年底前全部無分歧欠款實現應清盡清,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通知》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時,要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存在的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問題在審計期間進行整改,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被審計單位制定措施在審計規定的整改期限內落實整改任務。對不及時清欠賬款的拖欠主體,審計機關要移送有關方面嚴肅追責,絕不允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發生新的拖欠行為。(李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