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近日,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扎實推進審計全覆蓋,北京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市審計局組成審計組對3個區的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政法委等由市委組織部管理的相關部門一把手實施了經濟責任審計。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開展上述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是貫徹落實《規定》的重要舉措。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黨委工作部門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的基礎上,審計組在審計過程中準確把握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責定位,在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消除監督盲區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一是創新組織方式。按照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工作要求,審計組采用“一托N”組織模式,以區級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同步審計項目為依托,與區內其他市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統籌實施,做到“統一組織、統一實施、統一結果分析,統一定責標準,統一推進整改”,提升了監督的整體效果。
二是細化審計內容。針對被審計領導干部由黨委常委兼任的特殊情況,進一步梳理領導干部權力和責任內容,明確審計邊界。根據部門職責特點,圍繞部門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以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重點對領導干部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履行部門職責、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執行和效果等方面開展審計,深化對部門共性與特性的分析和挖掘,做到“既反映普遍性、趨勢性、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又揭示個性化問題”。
三是嚴把審計質量關。一方面加強非現場審計與現場審計的資源配置、協調銜接,更加有效地運用非現場大數據審計方式,提高數據分析的深度和精準度。另一方面規范了審計實施過程中數據分析、談話了解、現場核查、撰寫審計結論性文書等各項工作要求,提升項目質量。
四是發揮審計“經濟體檢”作用。立足“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客觀反映和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促進領導干部廉潔用權、履職盡責,推進內控制度建設,促進行業系統管理,推動高質量發展。
通過審計,揭示了一系列制度執行不嚴、資產管理不夠規范等問題,促進了財政增收節支。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高度重視,逐一分析原因,逐條落實審計建議,制定和完善了相關制度,加強了管理,建立起了相應的長效機制,目前整改期限內所有問題均已落實整改。(劉曼瑩 張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