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至21日,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和省審計廳聯合對全省扶貧專項審計開展中期督查。
2020年是我國脫貧攻堅的決戰決勝之年,也是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浙江省委有關脫貧攻堅決戰決勝工作部署,駐浙江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和浙江省審計廳組成聯合督查組,先后赴臺州、溫州、麗水、衢州和金華等市,對全省扶貧專項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聯合督查組召集一線審計人員召開座談會,調查了解當地扶貧專項審計相關專題進展,聽取問題和意見,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審計工作重點,督導扶貧專項審計工作開展和審計紀律執行。
督查組指出,各扶貧審計組要充分認識2020年脫貧攻堅的特殊重要性,對標浙江“要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標新定位,檢驗全省扶貧工作成色。要重點關注中央和省委重要政策貫徹落實情況、扶貧主體責任履責情況、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情況以及巡視、巡察問題整改情況,通過審計發現問題,督促黨委政府完善扶貧相關政策,促進扶貧資金、扶貧項目規范管理,健全工作機制,有效發揮審計的監督和保障作用。
督查組還對薄弱村消除、山海協作和農村飲用水達標提質三個審計專題進行了具體指導。要求各扶貧審計組要精準把握政策內涵,梳理審計關鍵點,檢查扶貧工作機制是否完善,資金和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績效,特別是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要檢查研究扶貧領域出現的新情況,特別是對薄弱村消除、低收入農戶增收帶來的持續性影響要加強分析,提出科學的審計建議。(浙江省紀委監委駐省財政廳紀檢組、省廳農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