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天津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天津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2020年—2024年)》(以下簡稱《經責五年規劃》),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審計署關于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
《經責五年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聚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創新審計管理模式,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加強審計項目和組織方式兩統籌,積極推進審計全覆蓋,努力提升審計質量和效能。
《經責五年規劃》確定了八項具體工作內容,一是進一步深化大數據審計,將大數據作為重要戰略資源和生產資料,推進大數據與經濟責任審計深度融合;二是充分利用外部信息,拓展數據使用的寬度和廣度;三是加強審計工作統籌,積極探索融合式、嵌入式、交叉式、“1+N”等組織方式,有效運用其他審計成果;四是實行審計對象分類管理,既要突出年度審計工作重點,又要與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等做好銜接,對審計對象實行“ABC”分類管理;五是規范審計計劃制定程序,增強經濟責任審計年度計劃的規范性和約束力;六是準確把握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聚焦“經濟責任”;七是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健全完善審計質量管理工作機制,嚴把復核審理關;八是提升審計結果運用水平,推進建立健全各項結果運用制度,把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等監督貫通起來,形成監督合力。
為了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經責五年規劃》還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黨的領導;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組織領導;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注重總結經驗;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干部素質等四項保障措施。(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