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審計局出臺《關于加強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立足審計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在總結固化以往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針對審計項目和組織方式統籌中存在的痛點、堵點,在科學編制審計計劃、優化審計項目管理、強化審計項目統籌、強化審計組織方式統籌、合理配置審計資源、做強大數據審計基礎、推進審計成果共享等7個方面進行了整體設計,明確了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實施意見》緊緊圍繞制約審計“兩統籌”的關鍵環節集中發力:一是狠抓審計項目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對計劃征集、項目論證、資源評估、計劃銜接等環節進行了逐項細化,發揮審計項目計劃的引領作用;二是對審計項目執行中涉及的審計方案、時間控制、人員調配進行了合理規劃,使審計項目執行有了清晰的線路圖;三是強化了政策跟蹤審計、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三個平臺”在項目統籌中的作用,加強不同類型審計項目的統籌融合;四是按項目特點從縱向、橫向、專業和大數據等角度強化組織方式的統籌,強化上下級審計機關之間、審計機關內設機構之間、不同審計項目之間的聯動協同,加強組織推動,發揮整體合力。
《實施意見》的出臺,進一步健全完善了該市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統籌機制,為促進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全市審計機關將以《實施意見》為依據,全力做好審計“兩統籌”工作,切實強化審計工作效能。(王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