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針對2018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中反映的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積極落實審計整改,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升國有資產使用績效。
今年上半年,桂林市審計局組織開展了2018年度桂林市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情況的審計,重點關注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問題。審計發現,桂林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閑置資產底數不準確,門面出租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對此提出審計建議。建議規范國有資產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和約束機制,確保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組織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數,強化各單位對國有資產的產權意識,規范管理、調配、處置方式,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提升該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水平。
市財政局高度重視審計情況,切實加強審計整改落實,及時采取多項措施進行了整改,一是制定下發了《桂林市財政局關于做好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土地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及《關于開展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清查工作的通知》,針對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賬上所有、實際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資產進行全面清查;二是積極督促有關部門如實上報資產使用情況數據;三是催促單位加強對門面(場地)的管理,按程序報批備案,對不符合租賃程序和要求的合同,不予備案;四是舉辦了桂林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業務培訓班,進一步提高各單位的合規意識,切實履行國有資產監管職責,建立健全資產收入形成、收繳、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保障國有資產安全。(谷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