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采納審計建議,修訂出臺了機構改革后新的《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進一步規范單位財務管理行為,促進部門提升經費使用效益。
為加強對機構改革涉改單位的審計監督,今年上半年,南通市審計局對機構改革前原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三家單位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針對發現的部分項目預算編制不科學、超標準列支相關費用、資產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建議新成立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從制度層面規范單位財務管理。
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并出臺了上述制度。制度從預決算管理、收支管理、資產管理等八方面進行了規范,同時,明確了單位內部審計及財務監督的各項要求,促進單位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切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王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