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省審計廳開展了全省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實及資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審計,重點揭示了政策執行不到位,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以及不符合保障條件人員違規享受保障待遇等問題,引起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堵漏洞、建機制、嚴處理,認真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省民政廳以問題為導向積極整改,通過進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全力打造陽光救助。
一是針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審核審批不規范的問題,青海省政府出臺了《青海省城鄉低保審核審批辦法》,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低保對象認定標準和審核審批程序,有效解決全省各地低保對象家庭成員認定標準不一致、人戶分離、財產認定模糊等問題。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建設,新增了房產信息、養老保險信息、財政供養及殯葬信息,可實現申請救助家庭信息與16個部門的18項數據的比對,大幅提高了對象認定的準確性。
二是省民政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出臺了《青海省社會救助對象失信懲戒暫行辦法》,建立了該省社會救助信用體系,明確了省市(州)縣三級民政部門、鄉鎮(街道辦)的工作職責,細化了認定程序,提出了具體懲戒措施,逐步預防和打擊騙取社會救助行為,促進公民誠信建設。
三是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了《2018年青海省民政部門向社會力量購買社會救助經辦服務實施方案》,通過購買服務全面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有效緩解基層工作力量不足的問題。
四是省民政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對象動態管理的通知》,指導督促各縣(區)民政部門按照低保政策和有關工作規程,對城鄉低保對象全面開展入戶走訪,建立走訪臺賬制度,核對新申請低保對象和現有城鄉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堅決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及時納入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通過開展動態管理,達到低保對象認定更加準確、操作程序更加規范、動態管理更加科學、公開監督更加有效,確保城鄉低保真正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陽光施保。
五是深入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全面檢查農村低保政策落實和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集中治理“人情?!薄瓣P系?!薄板e?!薄奥┍!钡葐栴},確保低保制度公平公正實施。
六是省民政廳印發《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改革試點地區工作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城鄉低保審核審批權限下放試點工作,將原來由縣民政局承擔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審批權權限和行政執法權下放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切實提升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組織協調、政策執行和服務群眾等能力。(張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