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審計局對去年同步實施的8個省級開發園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項目發現問題進行了整改銷號。核查結果表明:市、縣兩級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制定出臺了《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園區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等9項制度,切實推動了領導干部履行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針對省級開發園區易成為市、縣兩級的監督盲點,縣區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工作經驗不足等情況,去年7至9月,該局積極優化審計資源配置,聯動市局內部、系統上下、部門之間,按照審計重點、質量檢查、處理原則等“八統一”要求,組織實施了該項目,采取“上審下”“交叉審”相結合的方式,嘗試將經濟責任審計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政策落實跟蹤、預算執行、專項資金、村級財務收支等不同類型審計項目進行統籌融合,形成以“經濟責任審計”為主線,多項內容嵌入其中的審計模式,做到一次審計進點,多種審計類型、各地區同步實施。
審計中,該局創建了“審計業務指導員”制度,安排7名業務骨干,分赴各審計點開展現場管理和業務指導,協助解決疑難問題;以“審計和巡察問題交接單”制度,與紀檢監察部門形成問題即時發現、即時移交的聯動機制,擴大巡審結合監督效應;與環保、財政等部門合力開展現場審計,有效解決現場取證難、手段有限等困難;此外,還充分利用各級審計機關政策跟蹤、保障房、“同級審”、經濟責任等項目已有的審計成果,避免對同一事項的重復審計,提升審計質效。
審計發現的共性及重大問題、8個園區整體情況的橫向比較,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了幫助。審計結果被相關縣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縣區“同級審”所采用,實現“一審多果”。同時,審計發現的問題納入市委環保巡察情況報告,以交辦單的形式合力督促問題整改;會同環保等部門現場核查的結果被主管部門采用,達到“一次現場檢查,成果多方利用,共同推進整改”的成效,實現“一果多用”。
該項目也為南通審計堅持推進“兩統籌”工作起到示范作用,并在該市后續組織的鄉村振興、高標準農田建設、6個縣中校長經濟責任等審計項目的實施中得到運用和提升同時,該項目還獲得2018年南通市政府“改革創新獎”二等獎。(黃山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