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蘇省南京市根據審計整改跟蹤督查要求,將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和資金審計查出的問題逐一整改到位。上半年,南京市審計局組織開展了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和資金審計,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以及分管市領導分別對審計報告作出批示,要求認真落實整改。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召開由各區政府分管領導、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專題會議,通報審計發現問題,部署推進整改工作。
一是細化制定整改措施。各區政府逐條研究審計發現問題,對照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求和時限,落實落細整改任務。各區針對15大項具體問題,細化制定整改措施184條。部分地區惠農補貼發放把關不嚴、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或招投標程序等4大項問題已整改完成;已整改到位136條,正在整改48條。
二是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一事一議、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等工作督導的通知》,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各區針對共性問題重點完善農村財務管理、涉農資金長效整合、涉農項目建設等制度,鞏固整改成果。江寧區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區財政涉農、惠民補貼“一折通”發放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社區)財務費用支出監督管理的意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考核驗收辦法》等;浦口區擬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涉農資金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高淳區制定出臺《鎮村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溧水區洪藍等街道出臺《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棲霞區有關街道也紛紛出臺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實施辦法、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定等制度。
三是強化責任追究。市相關職能部門結合實際梳理完善涉農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制度,完善資金分配方式和績效評價體系,加強定期評估和任務督查,強化整改工作指導。對少數基層工作人員法紀意識淡薄、監管履職不到位問題,強化責任追究,嚴格正風肅紀。各區政府切實履行項目建設管理主體責任,完善惠農補貼資金發放控制制度,加強村級“三資”監督管理,切實保障群眾利益。(吳春蘭 黃愛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