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在水務部門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發現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專報。
水務管理部門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積極采納審計建議,成立了由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和水政監察支隊組成的工作組,及時分解任務,落實專人負責,采取發函與現場催收的方式,已收回10個生產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補償費400多萬元。同時,開展了水土保持監督檢查工作,對生產建設項目進行拉網式梳理,通過電話催報、下達書面編制通知書等方式,完成了65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
在體制機制完善方面,水務管理部門向各區市水利局和有關單位下發《關于做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了由該市審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開展水土保持監測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標準,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簡優化了監管內容程序;對檢查內容、檢查重點、檢查方式、檢查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的內部控制。同時,出臺了《青島市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成立了8部門聯合的全市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組,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提供與水土保持相關的信息,促進全市從源頭抓起,加強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情況進行監管和行政執法,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張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