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審計局不斷創新審計項目組織方式,優化資源配置,強內力助外力,推動提高審計效率,提升審計服務水平,切實推進“兩統籌”工作,助力審計監督全覆蓋。
加快各類審計項目“相融”,切實達到“1+1>2”效果。一是將上級“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統籌推進。在確保上級統一安排項目高質量完成的前提下,統籌考慮人力、時間、被審計單位和延伸單位,科學制定“自選動作”,如在實施推進“一次辦好”和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的同時,安排區屬非重點企業經營狀況專項審計調查,既節約了審計力量又有效提升審計效率。二是科學規劃“一拖3”項目,成效顯著。如在實施區海洋與漁業局經責審計的同時,同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經略海洋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達到“一次進點三項成果”,有效拓展審計廣度和深度。三是大數據“融合”促財政審計。利用聯網審計平臺,有針對性地對全區預算單位進行橫縱分析,分領域分專題,順沿資金脈絡,對“項目、政策、決策、監督”一查到底,審計深度不斷延展。
創新審計機關與內部審計“相融”。緊扣審計全覆蓋,分類別、分層次、分步驟對全區內審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統籌推進,使內審機構成為審計機關工作的有效補充。對于區屬重點國有企業,嶗山區審計局每年選取1-2個進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審計。其他未被審計到的企業制定內審計劃進行內部審計,區審計局組織對內審工作進行督查,并將內審結果作為參考,提高審計效率。
推進審計成果使用和轉化“相融”。一是法規部門定期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分析,對常規問題的定性、引用法規和處理意見進行固化,提高審計效率。二是審計整改由專門人員督促,統籌推進,問題整改口徑統一。三是按照項目類別、問題性質類別以及影響面等維度,對審計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通過審計專報等形式提出體制機制方面的意見建議,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劉芳 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