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審計署關于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的工作部署,廣東省審計廳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探索高質量內涵式審計發展路子,通過創新審計項目安排機制,創新審計項目組織方式,創新溝通銜接和成果共享機制,不斷推動“兩統籌”相關部署要求落地生效,為大力推進審計全覆蓋,更好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創新審計項目統籌。廣東省審計廳緊緊圍繞審計署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強化全省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統一管理,出臺了《廣東審計機關服務審計工作高質量內涵式發展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指導意見》,“一盤棋”統籌謀劃審計項目,充分發揮好政策跟蹤、財政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平臺作用,加強不同類型審計項目的統籌整合和相互銜接。一是探索建立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與各專業審計的融合機制。靈活采取“上審下”和“同級審”組織方式,整合全省審計資源,分期、分級、分地域持續開展,集中優勢力量聚焦審計重點,點面結合反映區域性、普遍性問題。二是實行省級部門預算執行“橫向到邊”全覆蓋審計。按照“總體分析、發現疑點、分散核實、系統研究”的工作思路,將大數據審計與送達審計、現場審計、聯網審計等有機結合。三是組織對省級財政預算執行實行“縱向到底”全覆蓋審計。統一組織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結合開展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并選取部分省級專項資金和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全省各級財政專題審計內容開展上下聯動審計。
二、創新審計項目組織方式統籌。廣東省審計廳以審計全覆蓋為目標,充分總結經驗做法,大膽創新審計理念,加大全省審計“一盤棋”力度,積極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審計項目組織方式,積極推進跨層級、跨專業、跨區域審計資源的優化配置,強化審計機關之間的上下聯動和橫向協作,發揮整體合力。一是加強審計項目組織管理,上下級審計機關做好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和組織實施上的溝通協調,盡量避免不同審計機關對同一地域、同一單位、同一事項重復審計,盡量安排由同一個審計組對同一個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二是調動全省審計力量大力開展異地交叉審計。按照“五統一”(全省統一審計項目,統一工作方案,統一審計時間,統一組織方式和統一定性處理),由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組成審計組,異地交叉實施縣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創新扶貧審計組織方式,由被幫扶地市審計局及幫扶地市審計局組成聯合審計組,異地交叉開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跟蹤審計;由市縣級審計機關組成審計組,異地交叉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省廳派出督導組進行業務指導和督查。三是積極實施融合式審計。由同一審計組分三個階段“無縫對接”實施財政暫存暫付款掛賬審計調查、取消車輛通行費債務情況專題審計調查等3個審計項目;同步開展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和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同步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四是大力推進數字化審計,進一步提高數據分析能力,有效縮短在被審計單位的現場核查時間,提高數據利用能力和審計工作效率。
三、創新溝通銜接和成果共享機制。廣東省各級審計機關安排審計項目計劃和組織實施審計項目時,注重加強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推動形成審計工作合力。一是省廳與審計署廣州特派辦建立了通暢的工作交流機制,擬聯合出臺《加強廣東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工作意見》。在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中明確各自審計范圍,共享相關數據資料和審計成果;協同開展公共投資審計項目,實行聯合進點,在審計過程中加強溝通協作和審計信息共享,審計結束后加強審計成果共享;協同研究出臺多項工作措施,推動債務審計工作順利開展,共同組成調研組完成防范化解債務風險“深調研”任務。二是建立健全全省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溝通機制。成立全省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統籌委員會,加強全省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工作的統籌領導,定期舉辦全省審計項目計劃分片培訓研討班,對計劃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和研討,推動重點問題共同研究和解決,暢通上下級審計機關交流渠道,形成全省上下聯動、橫向聯合、同頻共振的審計監督整體合力。三是制定審計成果共享運用管理辦法,在符合保密規定和相關工作要求的情況下,對統籌組織各級審計機關共同實施的審計項目,加強審計成果和信息共享,努力實現“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一果多用”,有效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和監督效能,促進審計整改落實。
通過“三個創新”工作舉措,減少重復審計、進點次數、現場審計時間、被審計單位填報資料,有效推進了“兩統籌”工作順利開展,進一步提高了審計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減輕了基層負擔。(曾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