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泗縣審計局在2018年海洋環境資源審計中發現縣海洋與漁業局存在海洋特別保護區法規貫徹不到位、海洋資源開發監管不完善等問題,并撰寫多篇專報均獲縣領導批示??h海洋與漁業局積極整改,成效顯著。
一是落實細化法規,推進海洋保護。結合該縣實際,出臺《嵊泗縣養殖管理辦法》《嵊泗縣海釣游管理辦法》等多項制度,加強與環保、邊防等部門聯合執法,推進海洋資源和環境雙重保護。
二是理順“掛靠”漁船,強化漁船監管。將縣內“掛靠”漁船梳理清楚,實行船、人、地統一登記管理,規范船舶權屬關系,確保日常監管到位。
三是處置到期權證,規范海域使用。對已到期未及時處置的47本海域使用權證分門別類,視情況辦理跟進手續,規范海域使用管理,維護海域使用秩序。
四是清理滯留專項,盤活閑置資金??h海洋與漁業局及時督促下屬企業將1000余萬元涉漁滯留資金上繳縣財政,進一步盤活了閑置資金,促使財政資金使用提質增效。
五是收回欠繳費用,加強資金管理。對海洋生態補償金、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海域使用金等應收未收400余萬元完成催繳,同時聯合縣財政局出臺《嵊泗縣海洋與漁業綜合管理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吳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