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城陽區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資金撥付流程》和《專項債券使用方案》。
近年來,城陽區審計局持續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發現部分棚改專項資金滯留以及審批流程不完善等問題,提出完善資金審批流程,促進棚改資金效益發揮等審計建議。區政府高度重視,要求由區財政局牽頭,聯合區住建局、各街道辦事處研究出臺專項債券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使用,推進全區棚戶區改造步伐。
該《辦法》從債券舉借、使用、償還、監督等各個環節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舉借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嚴格控制在上級財政部門下達的指標額度內,改造項目收益和融資應實現自求平衡,減少債務風險。為確保資金安全,區財政、城建等部門通過與相關街道辦事處簽訂借款協議的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還款保證措施,并將資金撥付至托管賬戶,專項用于棚戶區改造居民搬遷補助(補償)及獎勵費、安置區紅線內各項工程建設費、安置區內企業拆遷費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對于債券監督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安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