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審計局對蕭山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審計中揭示了該區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政府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和監測工作開展不力、土壤污染風險分類管控不到位、土壤污染源頭防治不全面等五大類問題。
審計反映的問題和有關建議,得到該區區政府高度重視,成立由分管副區長為組長,區環保局、農業局、國土局等分管領導為組員的土壤污染防治審計問題整改領導小組,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制定《土地污染防治專項審計問題整改責任分解表》,逐條梳理、層層分解、專人落實審計整改工作。
針對政府相關部門履職不到位問題,成立由區長任組長的杭州市蕭山區大氣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出臺《杭州市蕭山區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計劃》《蕭山區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和集中處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等9項制度,并在全區生態環保大會上專題部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明確部門職責,落實工作任務。
針對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開展不夠有力、部分污染農業用地防治工作有待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進展緩慢等問題,確定農用地污染狀況詳查樣品檢測單位、農產品及其表層土壤樣品檢測單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基礎信息調查技術單位,聯合省農業廳、浙江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制定采樣方案并全面啟動樣品采集工作,查明全區農用地、重點行業用地、已關停轉遷企業用地的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周邊環境風險等方面的影響。
針對部分基本農田土壤污染風險分類管控不到位、部分水產養殖和苗木種植用地存在土壤污染風險隱患、違規占用未利用地等問題,結合散亂污行業整治、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等專項行動,實施農用地綜合整治以及閑置浪費、低效利用建設用地整治和生態環境整治修復等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工程,積極探索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年度更新與零星永久基本農田調整掛鉤制度,全面做好矢量數據庫更新工作,提高土壤污染分類管控精確性;下發《蕭山區苗木病蟲害統防統治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苗木病蟲害統防統治體系建設,并落實財政資金20萬元用于高效低毒農藥使用補貼;完成15家水產養殖尾水生態化治理示范場建設工作;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8219平方米,并給予24.66萬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土壤污染源頭防治和修復整治方面存在的危險廢物源頭監管不到位、土壤污染監測點位布置不合理、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任務未完成等問題,投入使用全省統一的固體廢物監管信息系統,消除紙制聯單管理漏洞,并在在線監控平臺中加入預警報警功能,實現對企業填報數據不符實際等情況進行自動預警;同時區環保、公安等部門開展隨機抽查和聯合執法,嚴肅查處非法收集、轉賣、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整合環保部門、國土部門、農業部門各自設置的土壤污染綜合監測點,實行監測數據資源共享;按照“老罐先改、有序推進”的原則,完成改造加油站15座,油罐70個。
針對部分財政資金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出臺《蕭山區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和集中處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點設立、資金補助等政策,并收回使用不規范財政補助資金16.26萬元。(魏曉江 馬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