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審計署關于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加強審計監督的要求,近日,江蘇省審計廳出臺《關于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加強審計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全省鄉村振興審計的總體要求、審計目標、審計重點、工作要求等做出了具體規定。
《意見》強調,審計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加強審計監督,是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和任務,全省審計機關和審計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深刻認識到在鄉村振興戰略中加強審計監督的重要性,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促進全面落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各項政策舉措。
《意見》提出,全省審計機關要準確把握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審計的基本原則。按照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對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的審計監督力度;堅持客觀求實,全面辯證地看待審計發現的問題,鼓勵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堅持資源整合,切實提升審計質量,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整體性和宏觀性作用。
《意見》明確,全省審計機關要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重點關注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制定和實施、鄉村振興重大政策措施落實、鄉村振興資金投入和安全績效、農村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村級經濟運行和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等五個方面。
《意見》要求,全省審計機關要科學制定審計計劃,穩步推進對鄉村振興各類政策、資金和涉及到的所有縣級行政區劃的審計全覆蓋,努力推動完善鄉村振興資金陽光化管理、反腐敗和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等相關制度機制。設區市審計機關將開展鄉村振興審計總體情況作為主要負責人向省審計廳黨組述職的重要內容。同時,全省審計機關要統籌銜接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審計任務。
《意見》要求,全省審計機關要有效發揮內部審計作用,強化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的協同;進一步完善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跟蹤檢查機制,推動嚴肅追責問責;加強大數據環境下的鄉村振興審計思路和技術方法,增強提高審計的精準度、時效性和穿透力;嚴格審計紀律,在審計中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嚴格執行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