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宿遷市審計局以貫徹《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為契機,推動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對政府投資審計與項目管理工作進行了系統性規范,對各部門職責提出新的規定和要求。
一、推動審計回歸監督主業
通過《宿遷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的規定,審計機關不參與征地拆遷、工程結算等管理活動,推進當地市、縣(區)審計機關投資審計同步脫離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等管理性質工作,回歸至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二、推動建設主體全面履職
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屬于審計機關監督對象的建設單位應建立健全機制,依法依規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項目投資等事項開展審計,履行全過程內部監督以及竣工價款結算職能。強化了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意識,提高了結算效率。
三、推動主管部門強化監管
通過《宿遷市市本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使用市本級政府性資金要實行代建制,按照“投資、建設、監管、使用”四權分離原則,市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行監督,并細化了各部門的監管職責。(王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