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審計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扶貧審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準確認識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新形勢新要求,深刻領會發揮好審計在促進和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重要作用,扎實做好扶貧審計工作,為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統籌審計資源、倒排工作計劃,保障人力資源投入,在2020年以前實現扶貧審計全覆蓋。對省、市、縣(市、區)審計機關推進全省扶貧審計全覆蓋和東西部扶貧協作審計全覆蓋的組織方式和工作要求作出具體的安排。
通知明確,今后幾年各級審計機關的扶貧審計重點,要圍繞扶貧開發工作重點任務,根據浙江省《低收入農戶高水平全面小康計劃(2018—2022)》《關于浙江省助力東西部扶貧協作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扶貧協作四川省26個貧困縣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聚焦政策和資金項目的精準、安全和績效。
通知強調,各級審計機關要強化統籌協調與分工,加強與上下級審計機關、扶貧協作對口省、市(州)審計機關及相關部門的溝通銜接;切實加強扶貧審計方式方法創新和能力提升、提高扶貧審計質量和成果意識,并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蘇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