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審計局與吳中區委巡察領導小組建立協作機制,印發《關于進一步增強巡察與審計工作合力 著力提升監督效能的意見》,推動區委巡察工作與審計加強協作,有效配合,著力提升監督效能。
一是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區委巡察辦、區審計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成立巡察審計工作協調配合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協調重要事項辦理。同時,建立選派審計專業人才參加區委巡察的工作機制,根據巡察工作需要,審計局安排優秀專業的審計人員參與,提升巡察效能。
二是建立雙向配合機制。區委巡察辦與區審計局每年初研究制定年度巡察聯動方案,確定具體協作內容。區審計局向區委巡察辦提供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對列入同一年度巡察工作計劃和審計項目計劃的單位,加強統籌安排和雙向配合,互相提供情況及資料,實現資源共享,結果共用。區審計局向區委巡察辦提供巡察單位近年來的審計報告及相關資料,區巡察辦則將被審計單位巡察情況、巡察報告等提供區審計局。
三是建立成果運用機制。區審計局將巡察發現的重大經濟問題納入審計范圍,進行重點關注。區委巡察辦將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作為巡察監督的重要內容,對沒有及時、嚴肅整改、“屢審屢犯”等問題加強巡察監督。同時,區審計局針對審計過程中發現被巡察單位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出具《審計移送處理書》和相關證據一并抄送區委巡察辦。區委巡察辦、區審計局共同加強對巡察和審計監督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問題的研究分析,不斷提升監督效能。(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