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大數據審計需要,規范審計電子數據的報送工作,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近日,經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審計廳制定了《四川省審計電子數據報送制度(試行)》。該制度主要適用于依照《審計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監督的部門和單位,主要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含地方金融機構)、社會組織等。
該制度規定,審計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和各單位工作職責及電子數據實際情況,編制審計電子數據采集方案,包括各單位報送的內容、格式、時間、周期和安全保密等要求。各單位按照方案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電子數據。電子數據包括接受審計監督的部門和單位履行與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職責相關的電子數據資料,包括財務數據、業務數據、管理數據以及相關的技術文檔。
對于如何保證電子數據的安全,審計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審計廳會對報送的審計電子數據進行集中存儲、規范整理,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和技術手段,保證審計電子數據安全保密。
該制度明確,審計電子數據的密級由提供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凡涉密數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執行,對造成電子數據信息泄露、違反有關保密規定的,依法追究責任。非涉密數據,按敏感數據進行規范管理。(李曉強 任梓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