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老河口市政府辦正式印發了《關于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購置農機裝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進一步加大市級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投入力度,引導和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農機裝備水平、加快農機化和規?;l展。這是該市市政府辦公室、農機化辦公室、財政局等部門充分采納審計建議后,研究出臺的惠農強農新政。
今年初,湖北省老河口市審計局在開展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重點關注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及資金使用績效情況,通過深入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實地調查,發現“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存量大、使用效益偏低,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普遍急需大型農機具卻資金困難無力添置、農忙時節租用農機往往易誤農時”的突出問題,對此,提出了“加大市級財政資金扶持引導力度,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機化高質量發展”的審計建議。
該市高度重視,積極采納審計建議,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出臺了該項農機補貼新政策,促推新增補貼資金“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順應國家惠農強農政策的新要求,提高農機補貼政策的精準性,激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購機用機的積極性。
《通知》中明確,以該市種植(養殖)大戶、家庭農場、農業(機)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企業為主要扶持對象?!锻ㄖ分幸幎?,該市種植(養殖)大戶、家庭農場、農業(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年度內享受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總額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地方財政給予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總額60%的扶持資金;農業企業年度內享受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總額達到70萬元及以上的,地方財政給予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總額60%的扶持資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購買進口農機裝備,年度內總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或單機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但沒有享受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的,地方財政按照進口裝備實際價格20%給予資金扶持。(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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