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審計局對閑置房源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征收辦高度重視,通過區政府統籌調劑使用、信息互通、房價優惠、補地域差價等管理措施,認真落實審計整改,有效推進閑置房源處置力度,減少存量,盤活國有資產。
一是規范“剩余性”閑置房源管理和使用。為加快處置剩余閑置房源,結合該區實際,對原來剩余閑置房源在該項目安置完畢后移交至屬地鎮街管理進行了調整,2018年起剩余閑置房源已在全區范圍內由區政府統籌使用。1531套剩余性房屋住宅通過房價優惠、補地域差價等方法,積極實行剩余房源用于城中村改造提前安置、D級危房置換等措施。截至2018年6月底,已處置剩余房源663套,處置到位率達到43.3%;另有868套剩余房源的安置方案已在編制中,擬用于澤雅水庫保護地移民安置和各街道D級危房置換安置及其他項目提前安置,2018年底可將剩余房源基本處置到位。
二是按年份分類處置“保留性”閑置房源。將1602套保留性安置房住宅按年份進行分類處置。截至2018年6月底,準備將還未安置的823套保留房源(無拆遷項目無安置對象的農改房)在全區范圍內進行統籌調劑,加大處置力度,協助鎮、街盡快用于D級危房、地質災害點置換和城中村改造提前安置。
三是加強閑置房源信息平臺的動態化管理。對甌海區安置房信息綜合平臺建立崗位負責制,區征收辦負責該系統的日常管理和數據更新工作,將剩余房源和保留房源的信息每月向所在或周邊街道公布,對全區范圍內的閑置房源信息實行更為細致的動態化管理。另外,與區住建委互通信息,一方面將可作為公租房和廉租房使用的剩余房源調撥給區住建委使用,另一方面,對于不再承擔公租房和廉租房功能的房源轉化為安置房使用,相互調撥,資源共享。(朱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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