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政府正式頒布《關于統一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全市大病保險實行市級統籌,統一政策、統一組織實施,消除了城鄉和地區差異,提高了大病保險資金使用效率和抗風險能力。
近年來,南京市審計局不斷加大社?;饘徲嬃Χ?,多次對全市社?;痖_展審計,持續重點關注社保政策實施進程。2017年,針對審計發現的各區大病保險范圍、對象、保障水平、操作模式不統一,基金籌資標準不盡合理,虧損彌補缺乏相應依據等問題,提出了實施大病保險市級統籌、完善承辦方式、建立動態籌資標準、明確資金超支彌補渠道等建議。
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建議,積極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合并清算。同時,注重加強制度建設,督查主管部門研究出臺《實施意見》,對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內容、資金渠道、保障標準、承辦方式等方面進行了統一規定?!秾嵤┮庖姟芬蟀凑铡耙匀藶楸?、統籌協調、政府主導、專業運作、責任共擔、持續發展”的原則,建立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醫?;鸪惺苣芰ο噙m應的大病保險制度,實現基本醫療、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有效銜接。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政策變化、大病保險資金運行等情況,合理確定、適時調整保障內容、籌資標準和運營成本。同時,明確了發改、人社、財政、衛生、民政、審計、保監等各部門職責,建立統籌協調、共同推進的協調機制,解決好實際運行中具體問題,切實減輕參保人員大病醫療費用負擔,努力消除“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使黨和國家社會保障政策落到實處。(陸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