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審計局于2017年實施了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房產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反映市本級國有房產存在底數不精準,部分房產權屬不清、使用效益不高,違規使用情況仍然存在等問題。審計反映問題得到市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市長徐立毅要求相關部門按照審計意見,切實做好整改。自2018年3月起,全市專門成立市級國有清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對市級國有房產建設、使用和管理等情況進行全面詳細清查,推動國有房產管理規范化。
一、清查范圍“全覆蓋”。本次清查涉及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房產、市級建設指揮部房產、市屬經濟適用房、人才房、拆遷安置房、市屬公共租賃房、市屬國有企業房產、市屬國有文化集團房產,基本實現了對市級各類國有房產的“全覆蓋”式清查,不留死角。
二、清查要求“高標準”。一是清查要求核實力求嚴謹細致,確保房產數據準確可靠,以解決房產底數不清的問題。二是清查要求對每一宗房產進行精準施策、分類指導,著力化解各類歷史遺留問題,以解決部分房產存在法律風險的問題。三是清查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形成合力,抓緊辦理房產過戶和資產劃轉手續,以解決房產統一管理進程不理想的問題。
三、清查保障“新方法”。一是強化信息管理系統支撐,清查工作結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數據共享,依靠信息化手段,實現國有房產全過程、全動態、全透明管理。二是組建國有房產清查處置工作專班,6個牽頭部門派出業務能手,集中力量建好信息化系統、核實房產信息,將工作做實做細。三是建立多部門會商研判機制。針對部分歷史遺留問題,各相關部門聯合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一對一”的解決方案。(袁淵 方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