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甘肅省審計廳在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正確領導下,以黨的十九大和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要求,立足審計全覆蓋,堅持依法審計,突出審計質量建設,多舉措提升審計質量控制效能。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為提升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做好制度保證。先后制定完善了《審計質量考核辦法》《審計項目定額管理辦法》《審計項目審理辦法》《審計現場管理辦法》《審計組若干重要事項操作指引(試行)》《審計移送處理事項管理辦法》《甘肅省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規定,初步形成了覆蓋審計全過程的制度規定;制定出臺了《甘肅省審計廳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管理辦法(試行)》《甘肅省審計機關購買社會審計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甘肅省審計質量崗位責任及過錯追究辦法(試行)》《關于加強審計項目質量分級管理控制的意見》和《甘肅省審計廳審計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規范了審計數據和購買社會服務管理,加大了審計項目質量管理和崗位責任追究力度,規范和制約了審計人員自由裁量權;及時下發了《關于明確有關法律法規作為審計處理處罰依據的通知》《關于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的通知》和《關于規范審計決定書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規范了全省審計機關依法履職行為及應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具體措施,糾正了多年來審計決定書中的不規范做法,有效防范了審計風險;建立了重要審計情況報告工作機制,將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另行反映上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及時了解掌握情況;選聘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參與審計重大決策和重要法律事務。
二是規范審計項目管理,不斷強化審計質量意識。審計中,嚴格按照《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要求,始終堅持把貫徹落實國家審計準則作為審計質量建設的“一條主線”來抓,時刻牢記和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原則,嚴格規范審計項目管理,強化審計質量意識,堅決做到“一個到位、六個不能錯”?!耙粋€到位”,即:在審計組進點時認真開展被審計對象背景情況調查,制定有針對性的審計實施方案,并要求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現場審計,做到執行到位不變調;“六個不能錯”,即:審計程序不能錯、事實認定不能錯、適用法規不能錯、定性評價不能錯、處理處罰不能錯、文字表述及數據不能錯,確保審計質量經得起時間、歷史和法律的檢驗。以提高審計質量為目標,廣泛開展審前業務學習培訓、案例剖析、經濟理論學習討論、審計成果總結等形式的交流和研討,多種形式評議審計人員職責履行、依法審計等情況;以強化廉政風險和審計風險防控為目標,開展有針對性的廉政、保密、安全等教育,主動公開審計分工、審計過程、審計結果,有效監督審計行為。
三是嚴格審計項目復核審理,嚴把審計項目質量控制關口。嚴格按照《甘肅省審計機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明確審計組成員、主審、組長、處室負責人職責,形成四級負責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進一步夯實審計及復核責任;嚴格落實項目審理制度,創新推行“報送審理”與“現場審理”雙軌并行機制,審理人員主動深入審計一線開展現場全程跟蹤審理,把審計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糾正在萌芽狀態;嚴格落實審計業務分級質量管理控制,重視發揮項目審理的龍頭作用,重點關注審計實施方案、審計記錄、審計證據、問題定性及事實表述、處理處罰、審計問題反饋意見的采納、同類問題的處理、法規適用及引用、審計程序和審計業務文書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分析研判審計質量問題,做到項目審理“十查十看”;嚴格實行審計業務會議集體審議制度,對違法違規問題定性和處理處罰方面存在重大爭議的事項及時進行審議,確保審計處理意見的權威性。
四是多方位抓好審計整改,打通“審計最后一公里”。一是審計組利用現場審計機會,督促被審計單位增強審計整改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推動邊審邊改。二是加大審后整改跟蹤督查力度,建立審計整改情況督查臺賬,實行整改對賬銷號制度,落實審計整改跟蹤回訪制度,加強動態跟蹤監控;將以前年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為重要審計事項,將審計組督促審計整改的情況納入年度審計工作目標考核內容,確保審計整改督查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建立審計整改協調機制,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甘肅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辦法》;加強與省人大、省委省政府辦公廳督查室和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溝通銜接,對重要事項組織專項督查;省委和省政府法制辦將被審計單位審計整改情況分別納入年度主要領導述職和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內容。四是印發《審計結果公告》單行本,在一定范圍內公告項目審計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要求被審計單位將審計整改情況在本部門網站上進行公告,形成審計監督與社會輿論監督的有效結合。
五是審計質量檢查與優秀項目評優“雙驅動”,持續推動審計質量建設。近年來,對全省14個市及所屬部分縣區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進行了重點抽查,共隨機抽查300多個審計項目,涉及審計檔案1000多卷,全省審計質量檢查工作已經形成“兩年一輪回、一回查兩年”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基本實現了“動態全覆蓋”。及時出臺了《審計項目質量百分制管理標準》,明確了審計項目質量檢查的要求及標準;項目檢查中,變事先準備式為隨機抽查式、變籠統評價式為分類細化式、變事后通報式為現場以案說法式,當場點評,邊查邊教,受到基層審計人員歡迎;檢查結束后,下發《市州縣區審計項目質量檢查情況的通報》,將發現的問題明確到具體項目和具體人員,進行“清單式”通報,做到警鐘長鳴,引以為戒。堅持每年開展全省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修訂完善全省優秀審計項目規范化和審計成果評分標準,審計質量規范化方面著重突出“從嚴要求”,審計成果部分力求“一審多果”,促進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精品意識。近年來,該省先后有10個審計項目榮獲全國地方審計機關優秀和表彰審計項目。(王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