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18年1月23日公布,將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這是重慶投資審計法治建設進程中的一件大事,對規范和加強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工作,更好地發揮投資審計監督職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重慶市萬州區審計局高度重視,迅即展開一系列行動,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投資審計新法規,適應投資審計新要求,提升投資審計新作為。
一、及時組織學習,做到學懂弄通。局主要領導召集投資、法制、整改督查與內審、辦公室等相關科室全體干部職工,傳達了《辦法》出臺的重大意義,逐條講解具體條文內容及其豐富內涵。
二、深入開展討論,領會精神實質。圍繞《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重慶市審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區縣審計機關公共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及審計署和市審計局有關投資審計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萬州實際,就如何貫徹好執行好含《辦法》在內的一系列投資審計新法規進行了大討論,進一步領會法規出臺的精神實質,進一步認清投資審計面臨的新環境和新要求。
三、廣泛宣傳調研,厘清矛盾沖突。局黨組要求各相關科室深入城鄉建設、交通、水利、經開區等公共投資主要部門及單位廣泛宣傳該《辦法》,同時就萬州投資審計的范圍、對象、內容及重點、程序、方法、結果運用、法律責任等方面開展調研,對標對表找準目前萬州投資審計運行模式與上級法規的沖突和盲點。
四、落實貫徹措施,著手修訂本地規制。局主要領導帶隊及時向區委、區府報告含《辦法》在內的投資審計新要求,結合調研情況,力求完善萬州投資審計辦法,進一步營造依法開展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的良好氛圍,全面提升投資審計新成效。(牟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