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召開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志仁參加會議并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新要求。
劉志仁在會上指出,近年來,市經責審計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在創新審計方式、健全相關制度、推動審計監督全覆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審計成果更加豐富,審計成效更為突出,更好地促進了領導干部依法履職,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促進了政府財政性資金更加有效利用。
劉志仁要求,一要主動而為適應新形勢下經濟責任審計要求。要適應加強黨的建設、貫徹“四個全面”戰略部署、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的新要求;要把是否符合中央決定和重大改革方向、是否有利于落實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是否有利于維護人民利益,作為審計評判的標準;要創新手段,全力推動審計全覆蓋。二要突出重點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嚴肅查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不力、決策失誤導致重大損失浪費、損害生態環境和資源、侵害民生資金和項目、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等五個方面的行為;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水平和力量;要探索開展資金使用效益審計,重點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決策權時是否只上項目不重效益,投入產出不成正比,不計成本亂鋪攤子,甚至造成損失浪費等情況。三要密切配合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整體效應。要進一步加強計劃管理,確定審計對象和審計周期,提高任中審計比例,對一些任期較長或者干部可能調整的,可以在離任前進行審計;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對審計發現問題實行分類整改,整改要形成合力,涉及哪個部門的職責,哪個部門就責無旁貸,對審計反映的問題、移送處理的事項要認真處理到位,要建立核實、追蹤和報告制度,嚴肅追責問責;進一步加強審計結果運用,通過各成員單位的嚴格履職,來加強結果運用,特別是在領導干部的考核、任免和獎懲方面運用審計結果。四要建立“兩約談”制度,即項目進審前由組織部門、審計部門兩家聯合對所有被審計領導干部集中約談一次,審計結束后,對存在問題的領導干部由紀檢、組織和審計部門三家進行個別約談。(曹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