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拓展審計與其他監督的貫通協同,天津、河北積極探索創新,通過建立健全機制,加強審計與國資監管等部門的貫通協同,在信息互通、線索移送、成果運用等方面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審計在促進權力規范運行、推動政策落實、保障資金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質量審計監督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天津:出臺深化審計監督與干部監督全過程貫通協同工作措施
近期,中共天津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天津市審計局、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聯合印發《關于深化審計監督與干部監督全過程貫通協同的工作措施》,要求充分發揮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平臺作用,通過加強審計監督與干部監督貫通協同,健全優化“審事”“評人”監督合力,以經濟責任審計促進權力規范運行,推動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
《工作措施》將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和整改監督作為領導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的重要抓手,圍繞審計計劃確定、結果反饋、督促整改、成果運用等環節,錨定健全機制、細化舉措、壓實責任,切實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工作措施》從工作目標、溝通協商機制、協同配合機制、審計整改監督機制和審計成果運用機制5個層面,落實好加強審計計劃協商、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加強數據平臺賦能、共同提高會議實效、聯合反饋審計結果、加強業務交流培訓、加強審計整改日常監督、協同開展重點督辦、面對面交流審計情況、優化審計結果報告模式、綜合用好審計結果等11條具體措施。
天津市審計局與市委組織部將強化審前、審中、審后全過程貫通協同。市委組織部要結合調研督導、列席會議、考察考核、整改督辦等工作,了解審計整改過程和效果,配合市委審計辦督促指導相關單位整改到位,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F場審計結束后,審計項目組要解讀審計報告,介紹審計整改進展情況,市委組織部相關處室要當面了解審計過程中的“活情況”,既要聽經濟問題,也要關注問題背后的人為原因;既要看已發現的問題,也要注意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既要重視審計結果,也要注重審計整改情況。對于審計移交的問題線索以及審計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市委組織部要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切實發揮審計成果和整改情況在干部考核、任免、獎懲工作中的作用。
河北:建立審計監督與國資監管貫通協同工作機制
近日,為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督與國資監管貫通協同工作,河北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河北省審計廳和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與國資監督貫通協同的意見》。
意見明確,省審計廳企業審計局和省國資委內審處作為監督協同機制牽頭聯系部門,負責雙方工作對接、溝通協調,雙方相關職能部門依據職責配合開展工作。雙方建立監督協同溝通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由分管領導參加的溝通協調會,交流、通報審計監督和出資人監督工作情況,研究梳理重點工作,協商協同配合中出現的政策性、技術性問題。
意見指出,省審計廳將國家和全省有關審計工作的最新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及時提供給省國資委;省國資委及時向省審計廳提供國企改革、國資監管方面的政策制度,相關資料及電子數據等信息支持,供工作時參考使用。省審計廳在制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時,就涉及監管企業的審計項目安排和審計重點與省國資委協商溝通,并將經省委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的項目安排及時函告省國資委。省國資委將年度專項檢查計劃、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等事項,及時函告省審計廳。省審計廳實施省屬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資產負債損益、專項審計調查等審計項目時,根據工作需要邀請省國資委參加審計進點見面會。
意見要求,雙方依據職責對被審計單位提出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要求,壓實監管企業整改主體責任和主要領導人員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認真落實整改要求。監管企業開展審計整改工作,須定期向雙方報送整改情況報告。針對整改中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體制機制問題,雙方共同研究解決思路及方法,提出整改建議。對于監管企業需要長期整改的問題,雙方共同跟蹤整改進展情況,及時交流意見,確保整改取得實效。雙方聯合開展審計整改情況監督檢查,對于整改不力的,約談有關監管企業負責人,加大督促整改工作力度;對于拒不整改、推諉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單位和人員,省國資委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后,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省審計廳。
意見明確,省審計廳在組織對監管企業審計時,省國資委將出資人專項檢查報告、核查報告等抄送省審計廳,有效利用省國資委監管成果,提高審計效率。省審計廳將監管企業審計報告抄送省國資委,將需要出資人進一步查處的問題線索一并移送。省國資委在職責范圍內有效運用審計成果,將審計成果納入企業評價體系,審計結果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管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董事會評價等方面的重要內容,納入薪酬考核范圍;對審計廳移送的問題線索,及時反饋處理結果。省國資委對省審計廳發現的監管企業多發易發問題、共性問題、內控缺陷和風險隱患較大等問題,認真研判,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舉一反三,完善監管制度,增強監管企業風險防控能力和發展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