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問題責任界定辦法
江蘇省委審計辦、省審計廳研究制定《江蘇省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問題責任界定辦法(試行)》。明確責任界定的原則是依法依規、權責一致、實事求是、容糾并舉、穿透本質,要將審計發現問題與領導干部的法定職責、分管工作、實際履職情況相匹配,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責任界定的范圍是與領導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相關,問題、原因、后果與責任之間存在關聯關系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分析研判并合理區分前任責任與現任責任、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決策責任與執行責任的界限。界定為直接責任的問題應綜合考慮歷史背景、決策過程和領導干部實際所起的作用,問題性質及后果嚴重,且適用的黨內法規、法律法規和省以上政策規定中對此有明確的黨紀政務追責問責條款,定責要能有效銜接后續追責問責處理,便于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查辦或督辦。責任界定的要求是強調實質重于形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做到依據恰當、證據充分、描述準確、程序規范,對相同職務層級和相同類別領導干部,應保持同類問題責任界定原則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省審計廳還研究編制了30種直接責任問題參考類型和10個責任界定案例,隨辦法一起印發。
聯合出臺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實施辦法
貴州省審計廳與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出臺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實施辦法。圍繞美麗貴州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明確的目標任務,積極構建生態環境部門與審計部門貫通協同監督體系,發揮協同合作的聯動效應。重點關注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落實情況,強化監督成果轉化應用,一體推進揭示問題、系統整改、規范管理、標本兼治。采取“按需會商+不定期研討”方式,協調人員力量參與貫通協同相關工作,充分交換意見、形成合力。加強監督成果運用,重點關注對方提供問題線索及整改落實情況,聯合督導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整改,提升整改成效。將雙方提供的有關情況、反饋的有關意見和建議等,作為開展監督、制定計劃、完善制度的重要參考。深化審計成果運用,匯編審計、監督執法等典型案例,以案示警,持續釋放從嚴抓好生態環境保護的強烈信號。
研究出臺健全完善審計委員會工作運行機制意見
甘肅省委審計委員會研究出臺《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審計委員會及審計辦工作運行機制的意見》,健全完善5個方面的23項機制,進一步鞏固深化審計管理體制改革成果,完整、準確、全面落實黨委對審計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統籌貫通方面,加強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協調聯動,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增加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推動形成密切配合、資源共享、協同監督的一體化工作格局;加強對下級黨委審計委員會的領導,落實“貫下去”“拿上來”工作機制,確保重大審計事項上情下達順暢、下情上報高效。在請示報告方面,進一步理順審計辦向同級審計委員會請示報告渠道,優化工作流程,明確報送范圍和時限要求,堅決落實首報和直報機制,確保審計監督重大事項全面、及時、完整向審計委員會請示報告。在督促落實方面,聚焦審計委員會會議議定事項和領導同志對審計工作的指示,推動形成任務分解、督促落實和結果報告的工作閉環,確保完整、準確、全面落實黨委對審計工作的部署安排。在審計移送重大問題線索查處方面,進一步增強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貫通協同力度,找準貫通內容,明確貫通主體,把握貫通重點,防止貫通缺位,形成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反饋全程閉環,確保重大問題及時移送、及時查辦、及時反饋。在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編制和結果報告及反饋方面,建立健全審計委員會直接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管理模式,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編制及報批、分類匯總報告審計結果、加強審計結果現場反饋等工作,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政治性、權威性和影響力。
策劃編輯:何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