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審計廳統一調配全省審計機關400余人陸續奔赴襄陽、十堰等地,開展119個“1+N”項目審計。這119個“1+N”項目,以24個經濟責任項目為載體“1”,融合捆綁安排24個自然資源資產、24個中央和省財政直達資金、24個市縣涉企發展環境專項審計調查、12個市縣專項債券審計、11個縣市農村人居環境審計等“N”項目。
去年,湖北省審計廳開展了100多個“1+N”審計項目。在審計中,發現由于“1+N”項目涉及審計內容多、審計人員多、工作環節多,協調難度大,有時會產生一些交叉扯皮矛盾。針對這一問題,湖北省審計廳認真總結吸收經驗,對2020年制定的《“1+N”審計項目統籌管理辦法》進行修訂調整,修訂后的辦法使責任更加明晰具體,明確領銜管理各審計組的分管廳領導全面負責管理,適時主持召開業務會議;審計組大組長作為第一責任人,除負責審計實施外,增加保密、工作協調、項目收尾、成立臨時黨支部等職責。
為進一步融合組內人員,辦法規定,“1+N”審計組大組長可根據各項目進度,對大組所有人員進行科學調整,從而使人力資源配置更加靈活。同時如需統籌內審機構人員參加的,還可由廳機關相關處室安排,積極運用內審人力資源和成果。
此批“1+N”審計項目與地方審計項目融合更加深化。省廳赴十堰市“1+N”審計組將與該市2021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財政決算草案情況審計融合開展,實現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同時,強調結合審計項目實施,深入開展研究型審計,并明確了審計項目后評估要求,通過“1+N”審計項目考核,將評選出優秀組長、優秀主審和優秀審計能手,激發審計干部提能強質內生動力。(李春艷 何璟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