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實行部門預算草案“三審”制,即:人大代表參與預審、財經委員會開展初審和人民代表大會進行審查。近年來,杭州市審計局積極參與人大部門預算“三審”制監督改革,形成有效工作協作機制,有力助推市人大增強預算監督工作實效。
準備階段,實現工作計劃有效對接。在部門及監督重點的確定上,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事先發放《年度預算草案“三審”制工作征求意見表》,征求市審計局意見。市審計局充分利用“數據中心”對歷年部門預算、執行數據的分析結果和歷年的審計情況,及時研判提出需要納入“三審”制的部門及重點審查內容的建議。市人大常委會在綜合財政等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審計建議,為最終確定“三審”制單位形成共識。
預審階段,充分發揮審計專業優勢。在每年的預算草案“三審”制工作推進會上,市人大常委會都會安排市審計局就預算單位審計情況、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等進行專題發言,充分發揮審計預警和警示作用。預審環節,市審計局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三審”制工作具體安排,派出審計業務骨干參與各單位“三審”制監督小組的監督活動。審計業務骨干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對預算草案編制的立項依據是否充分、基礎數據是否真實準確、標準是否準確適當、內容是否完整規范、績效管理是否細化到位等進行實質性審查,實現部門預算審計關口前移。
后續監督階段,共同構建監督閉環。市審計局在助力人大代表預算監督更加精準到位的同時,借助部門預算草案“三審”制平臺了解人大代表對部門預算草案編制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并將其作為日常審計監督的關注點。與市人大形成聯合監督機制,對部門預算管理中出現的重大、普遍性問題開展聯合整改監督,形成監督閉環,既抓好人大代表意見的落實和審計問題的整改,又從更高層次推動部門預算草案編制水平和財政預算管理水平的提高。(王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