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民政局積極落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修訂完善2項管理制度,追回未實施公益創投項目資金。
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審計局在民政局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公益創投項目運行中存在提前撥付項目資金、重復申報項目成果等問題。對此,審計建議進一步調整優化配套政策和實施辦法,加強對各區項目實施的統籌監管,規范資金撥付和使用,提高使用績效。
南京市民政局對此高度重視,多措并舉積極整改,進一步強化公益創投項目及資金管理,促進社會公益事業有序發展。一是完善制度體系。該局聯合市財政局修訂、出臺《南京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管理實施辦法》《南京市市級公益創投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為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類項目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制度環境。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對各區開具問題告知函,逐一明確整改要求,同時,對近三年市、區兩級公益創投項目進行梳理排查,及時發現問題、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加大結果運用。明確屬地監督責任,將評估組織方式細化分為績效評估、街社評議、督導評價三種形式,全面測評項目實施質量和效率,將資金投入與評估結果掛鉤,并通過建立社會組織黑名單等方式,實施懲戒措施。(錢季潔 鄧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