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漢市審計局為進一步落實《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貫徹《關于加強市屬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推動《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執行,著眼市屬國有企業委托審計業務,突出委托與受托雙方“質量控制”情況,對部分市屬國有企業近三年委托審計業務及其委托社會中介審計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質量開展專項檢查。
圍繞項目審計方案審核、審計程序執行、審計報告編制、審計結論定性處理、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審計質量評價等關鍵環節,緊扣內部審計機構在委托審計項目開始前、過程中、結束后對中介機構實施項目的質量管控關鍵節點,檢查委托審計業務質量控制情況。
圍繞中介機構執業操守、審計實施過程、審計報告披露等關鍵環節,緊扣受托中介機構的執業人員在審計程序中是否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持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的獨立性;是否具備專門學識與經驗;是否運用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是否將審計計劃及其實施過程、結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斷的重要事項,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是否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基本要素是否齊全;撰寫審計報告是否規范,是否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相關規定等涉及執業獨立性,以及實施審計程序充分性和必要性的中介機構質量管控關鍵節點,檢查受托中介機構質量控制情況。(崔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