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強化招標投標過程監管,著力維護招標投標市場秩序,優化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
2020年以來,溫州市審計局在建設集團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關注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優化情況,發現掛靠轉包易發、造價審核不嚴、工程款支付不規范等問題,并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
市政府充分采納審計建議,在制定《實施意見》時,對上述審計反映的問題明確了規范舉措:一是建立在建工程項目標后履約情況部門聯合檢查機制,由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行政監督部門、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密切配合,重點檢查在建工程項目合同履約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認定處理。二是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結算管理,實行建設工程施工過程結算,實現工程造價的動態控制,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應明確施工過程結算周期、計量計價方法、風險范圍、驗收要求,及時足額支付已完工程過程結算價款。三是對市政府重大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工程100%實行從開工建設到竣工驗收全周期的不定期檢查,依托合同履約電子監測系統,對工程變更、工期變更和工程款支付等內容進行實時監測、及時預警、全程留痕。(陳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