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以規范審計工作、促進審計質量提高為目標,強化依法審計,堅持審計執法質量控制,多措并舉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加強法制學習。通過“審計大講堂”、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等形式對審計相關財經法律法規進行系統學習;堅持以培訓帶學習,以學習促工作,精心謀劃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舉辦全市審計業務培訓班,增強審計人依法審計理念。
規范審計管理。將審計質量控制作為依法審計、依法履職的關鍵環節來抓,明確責任分工,審計項目要經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做到查出問題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處罰適當,有效控制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
實行雙向承諾。審計工作中,要求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對象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向審計組作出書面承諾;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嚴格遵守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情況予以監督,保證審計執法工作順利進行。
狠抓項目檢查。制定審計業務質量檢查計劃,定期組織開展對盟市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建立審計通報制度,進一步改進審計項目檢查方式,通過檢查及時糾正執法過程中存在不規范行為,促進全區審計系統審計執法水平提高。(郭書慧 濟瞳 都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