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及中央審計委員會、市委審計委員會會議精神,加強對2021年實施區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近日,重慶市審計局出臺《2021年區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審計目標、審計對象和范圍、審計內容和重點、工作組織安排、工作要求等方面強化組織統籌,提升工作質效。
一是加大項目統籌,提升審計成效。今年,重慶市審計局共組織實施對5個區縣9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其中在1個區繼續探索“1+N”的組織方式,同步開展對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等6個部門(單位)的6名市管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在2個區同步實施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在3個區縣同步實施區縣審計局局長的經濟責任審計。按照“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一果多用”的要求,加強項目統籌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提升審計質效。
二是圍繞兩條主線,明確審計重點?!斗桨浮芬箝_展區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要緊密圍繞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在權力運行方面,應圍繞領導干部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時重大政策制定、重要資源配置、重大項目決策、重大事項審批等方面開展;在責任落實方面,應圍繞領導干部任期內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民生保障和改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經濟風險防范等方面開展。同時,要立足5個區縣的區域特點,充分考慮相關區縣的功能定位和考核目標,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基礎、資源稟賦等實際情況突出重點,體現不同區縣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
三是提高政治站位,確保審計質量?!斗桨浮访鞔_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原則,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精準發現和處理問題”的要求,歷史全面系統地分析研判問題,客觀公正反映領導干部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依法依規界定相應責任,為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干部管理和監督提供參考,為市委了解掌握干部情況提供依據,更好地發揮國家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鄒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