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審計項目高質量建設,湖北省審計廳積極探索審計項目后評估工作,出臺《湖北省審計廳審計項目效能考核辦法(試行)》,嘗試多維度、多要素,全面、客觀、真實地評估每個審計項目效能情況,進一步激發審計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
該《辦法》提出,以可計量結果性指標為主,不可計量過程性指標為輔,采取百分制與加(扣)分制相結合,對審計年度內應出具審計報告或行業匯總報告的各類審計項目效能情況進行考核評估。
該《辦法》規定,從項目投入產出、管理情況、項目質量、項目創新四個維度設置17個審計項目效能指標。其中,項目投入產出維度包括審計發現問題比例、項目產出效率、投入產出比、領導批示、移送處理情況、整改情況、信息宣傳7項指標;項目管理維度包括項目進度管理、項目現場管理、項目檔案管理情況3項指標;項目質量維度包括審計程序、審計證據、定性定責、法規適用情況4項指標;項目創新維度包括組織方式創新、技術方法創新、制度創新情況3項指標。
該《辦法》明確,考核結果作為廳機關擔任審計項目組長、主審人員及其他參審干部履職盡責情況考核的重要參考,以及廳機關內部遴選參評全國和全省優秀審計項目的重要依據,并以適當方式在廳機關內部發布,同時報送駐廳紀檢監察組備案。
今年年初,該廳成立審計項目效能考核領導小組,對廳機關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出具審計報告的186個單個審計項目、12個行業審計項目進行了效能考核,并在廳機關內網通報了首次考核結果;將考核評分前三名審計項目的審計組長、主審納入審計人才庫,同時對影響審計項目效能存在的弱項、短板因素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四條改進建議:進一步優化審計組配置,做到審計任務與審計人力資源相匹配;進一步加強項目進度管控,嚴格落實審計組長責任制,加強審計現場管理;進一步強化成果導向,做到查深查透、審深審透,加強審計情況綜合分析;進一步嚴控審計質量,實施差錯退回制,推行審計標準化作業,實施審計項目責任追究制,強化審計項目風險管理。
目前,這些建議正運用到2021年度全省統一組織實施的746個審計項目中。(冉平 尹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