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和指導全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促進各級領導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近日,經省深改委審議通過,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
方案明確,審計試點對象是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審計試點內容主要包括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約束性指標、生態紅線考核指標、有關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執行情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保護情況,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的征收、管理和分配使用及相關重大項目建設運營情況,生態環境保護預警機制建立及執行情況等6個方面。
在中辦、國辦《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基礎上,江蘇結合本省自然資源稟賦特點和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將審計重點確定為6大領域共29項。其中一是針對江蘇擁有954公里的海岸線和豐富海洋資源的特點,增加了海洋資源審計,明確要重點審查海洋功能區劃執行、海洋生態紅線區域保護、海洋環境質量與污染防治、重大用海項目環境保護、無居民海島保護和區域內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等6個方面內容。二是針對江蘇地理環境和礦產資源分布特點,將原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審計調整為礦產資源審計,審計重點細化為審查礦業權審批和出讓轉讓、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的恢復治理等4項內容。三是對土地資源審計等審計重點進行了補充細化。方案要求,各地要成立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協調領導小組,組織、發改、財政、國土、環保、農業、水利、審計、統計、海洋漁業和林業等部門要共同參與、共同推進。2017年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全面開展試點審計,并且由省廳組織編寫完成《江蘇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操作指南》;2018年形成經常性審計制度,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委托,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方案強調,各地要積極創新技術方法,加強統籌協作,充分運用地理信息技術、全球定位系統、測繪遙感、自動監測系統等科技手段,推動資源共享,逐步建立本地區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數據綜合分析平臺,實現新技術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內容的有機整合。(肖可 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