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8月起,按照審計署、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廣東省各級審計機關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圍繞中心,積極作為,將穩增長、促發展作為當前審計工作的首要任務,持續加強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的力度,重點推動九大重點領域的政策落實,努力當好政策落實的“督查員”。
——重點推動重大政策有效落實 。一是在區域發展戰略方面,關注各地市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珠三角優化發展戰略及自貿區政策措施情況、促進粵東西北加快發展戰略情況。二是在財政稅收政策方面,重點監督檢查各地市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對實體經濟和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項目資金到位等情況。三是在金融政策方面,關注各地市是否充分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保障重大項目融資等情況。四是在產業政策方面,關注各地市工業轉型升級三年行動計劃落實情況。五是在民生政策方面,重點關注加大對扶貧、“三農”、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的投入情況。
——重點推動重大建設項目加快推進 。加強對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等國家和廣東省重大工程項目的審計,重點對高速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等進行跟蹤審計,推動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促進優化審批流程、加快進度。
——重點推動財政專項資金整合和統籌使用 。加強對民生改善、結構調整等重要領域專項資金的審計,促進整合政策目標相近、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領域相關的專項資金,推動廣東省加大專項資金清理整合力度,推進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重點推動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效益 。繼續加強對各級財政存量資金的審計,把財政資金投入與項目進展、事業發展以及政策目標實現統籌考慮,重點揭示應投未投、該用未用問題,推動財政資金合理配置,加快清理盤活進度。
——重點推動閑置土地有效利用 。重點審查建設用地投資強度、建筑密度等情況,推進土地的深度開發和高效利用。準確反映閑置土地的規模、結構和變化情況,積極推動整合盤活,優先投入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和民生建設領域。
——重點推動簡政放權 。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地市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推動規范和公開行政審批流程,壓縮和明確審批時限等情況;對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重點揭示明放暗留、變相審批、弄虛作假等行為。
——重點推動創業創新 。加強對國家和廣東省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政策落實情況的審計,重點檢查支持創新的各類資金運行、促進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措施落實等情況。加強對科技項目和科技資金的審計,推動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有關政策落實。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態產業項目,積極推動解決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困難,促進新興產業成為穩增長的新引擎。
——重點推動防范風險、維護經濟安全 。關注政府性債務風險,跟蹤存量債務的結構、置換和增量債務管理等情況,防范區域性風險。關注資源環境風險,加強對水、礦產、土地等資源以及環境保護情況的審計。嚴肅查處以權謀私、權力尋租、騙取套取財政資金、侵占國有權益、侵害群眾利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切實維護公共資金和國有資產安全。
——重點推動健全完善制度規定 。根據中央和省出臺的重大政策措施,跟蹤檢查有關部門和各地市是否及時修訂不符合要求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促進及時建立健全與新政策新要求相適應的新辦法、新規則。
廣東省審計機關切實加強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跟蹤審計與其他專項審計的銜接配合,把“九個重點推動”與各項審計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實現“一審多果、一審多用”。向省政府呈報的穩增長等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報告,得到了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重要批示,促進重點項目加快審批及新開工建設78個,加快項目實施進度136項、整合專項資金300項,加快財政資金下達160億元、落實取消及合并行政審批事項410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5項,有力推動了政策落實和制度完善,為促進廣東順利完成2015年經濟社會發展和“十二五”規劃的目標任務,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作出貢獻。(姚洪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