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規范預算績效管理是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改進預算支出管理、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義。2014年9月26日,《青島市預算績效管理條例》由市人大常委會公告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規范預算績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明確責任主體,確立第三方參與機制。針對預算績效管理中存在的職責缺位導致權責不對應、績效管理不到位的問題,《條例》明確了政府、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的職責。第四條規定:“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機制。市、區(市)財政部門負責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本級預算部門和下級財政部門開展工作。審計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監督?!钡谖鍡l規定“各預算部門負責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睘槌浞职l揮中介機構、專家等第三方的作用,促進政府預算績效管理中評審、評估、評價等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提高評價結果的權威性和公正性,《條例》確立了第三方參與機制,同時,對第三方的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稐l例》第八條規定:“預算績效管理過程中的評審、評估、評價等工作,可以根據需要委托專家、中介機構等第三方實施。受托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專家、中介機構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和保密規定。財政部門應當對第三方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BR> 預算編制要有目標,沒有目標不予安排預算資金??冃繕耸穷A算績效管理的基礎,是整個預算績效管理系統的前提。為此,《條例》第十條規定:“預算部門在編報年度預算時,應當根據本部門職能以及事業發展規劃,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編報部門整體支出、項目支出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說明?!蓖瑫r,第十五條規定,對不按照規定編制績效目標或者預期績效低的項目,不予安排預算資金。
設立硬約束,強化對專項資金的監管。財政專項資金一直是地方財政支出管理的重點,也是監管的難點,設置偏多、項目分散、監管乏力、退出艱難等問題亟待解決。為此,《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了設立專項資金的硬性約束條件。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了績效評估和預算評審的程序。第二十六條規定了對專項資金予以調整或撤銷的五種情形,建立了專項資金的退出機制。
加強預算績效運行監控,嚴重偏離目標的項目要停止執行。預算績效運行監控是預算績效管理的關鍵,《條例》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績效目標的監控責任主體、監控方式、糾偏措施等做出了明確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和監控?!钡谑藯l規定,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生偏離目標時,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第二十二條規定,對于無績效、明顯低于或者嚴重偏離預期績效目標的項目,預算部門應當交回未執行的預算資金,財政部門應當相應調整預算。
預算完成要評價,加強結果反饋和運用。預算支出績效評價是預算績效管理的核心,客觀公正地評價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有利于提高預算安排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為此,《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預算執行結束,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按照規定的評價原則和標準,對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是預算績效管理的落腳點,為實現評價結果的有效應用,《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評價結果要以書面形式反饋被評價部門、單位,被評價部門、單位要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整改。第二十八條明確了“將評價結果作為改進預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
目標未實現要問責,嚴格責任追究。問責是實現績效目標的保障,為保障條例的貫徹實施,條例建立完善了績效問責和責任追究機制。第二十九條規定,因故意或者過失導致預算績效管理未達到相關要求,以致財政資金配置和執行績效未能達到預期目標或者規定標準的,對責任部門及其責任人員實施績效問責。并對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問責職責作出了明確規定。第三十條至第三十四條,分別對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的情形作出了責任追究的規定。(潘鐸?。?/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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