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審計署駐重慶特派辦對云南省四項種糧農民補貼資金進行了審計調查,發現種糧農民補貼和農機購置補貼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部分區縣還存在截留冒領、挪用種糧直補資金的問題。針對上述問題,該辦提出了進一步規范管理、加強資金監管的建議。云南省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出臺多項政策規范管理,并在全省范圍內進一步開展專項檢查,加強對財政支農資金的監管。
省財政廳和農業廳下發4項通知,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一是針對審計調查提出規范惠農一折通管理的建議,2009年9月,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發出《關于繼續做好惠農一折通代理發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縣全面清理取消以集體名義開設的“一折通”存折,堵塞利用集體戶截留種糧補貼資金的管理漏洞。
二是針對審計調查提出規范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管理的建議,云南省農業廳于2009年6月至9月下發了《云南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管理的緊急通知》、《云南省農業廳關于做好中央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等3個通知,完善了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項目管理和操作程序,細化了項目操作的關鍵環節和縣鄉農機部門的工作任務。
省財政廳針對審計抽查部分區縣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檢查。2009年8月,云南省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的加急明傳電報,責令各州市對鄉鎮和村社利用開設集體戶截留種糧農民補貼的問題進行清理整改,并由云南省財政廳和農業廳組織力量,通過自查、抽查和交叉檢查等方式,對各地的整改情況和資金管理情況進行了檢查。針對審計調查反映出的財政支農資金政策執行不到位,管理不規范等普遍性的問題,云南省財政廳還于2009年9月抽調專人成立了16個檢查組,對全省16個地州的種糧補貼等支農資金的制度建設、政策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張愛華 趙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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