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推進審計管理體制改革,更好地發揮審計在富裕文明和諧美麗新青海建設中的監督作用,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青海省全面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對審計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在青海的具體表現,深入實施“五四戰略”、奮力推進“一優兩高”,認真貫徹落實憲法、審計法等法律法規,著眼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創新體制機制,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審計工作。
《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加強審計工作的措施,為強化審計監督職能作用、推動青海審計事業發展注入了動力。一是扎實推進審計管理體制改革。準確領會《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精神,全面落實審計管理體制改革任務,進一步優化審計機關職責,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強化全省審計工作統籌,完善審計人員管理制度,健全內部審計監督機制,著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二是穩步實現審計全覆蓋。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進一步明確目標要求,理清重點對象,制定工作計劃,強化大數據審計,提高審計質量,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三是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圍繞黨委和政府中心工作,順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不斷拓展審計的廣度和深度,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加大對經濟社會運行中各類風險隱患揭示力度,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持續推動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保生態、防風險。四是著力加強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和審計結果運用。推動建立健全職責明晰、運轉高效的審計整改和審計結果轉化機制,嚴格落實審計整改責任制,加大審計公告力度,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做好審計移送事項的處理,既要善于發現問題,更要督促解決問題。五是不斷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堅持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加強思想政治、審計文化、黨風廉政、審計職業化建設,努力打造信念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審計干部隊伍。
《意見》還強調,始終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改革審計管理體制、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重要環節,為更好發揮審計職能作用,提供更加堅強的政治領導和組織保障。各地區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積極主動支持和配合審計工作,不得要求審計機關參與各類與審計法定職責無關的、可能影響依法獨立進行審計監督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得要求審計機關介入各類工程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招投標、竣工驗收等影響審計獨立性的工作;依法自覺接受審計監督,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同本單位本系統履行職責相關的資料和電子數據,不得制定限制向審計機關提供資料和電子數據的規定,已經制定的要堅決廢止;重視和關心審計工作,健全完善履行審計法定職責的保障機制,積極為審計工作開展創造必要條件。(黨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