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委書記陳求發同志在對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給予充分肯定的同時,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在新一屆政府履職開局之年,離任的和即將離任的都要在2018年安排審計,這樣有利于與接任的同志分清責任。
為迅速落實求發書記指示精神,遼寧省審計廳積極溝通組織部門,認真研究、科學部署,創新思路、統籌安排,調整確定了2018年經濟責任審計計劃。
一是確保審計對象類型全覆蓋。加強離任審計、強化任中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涵蓋地市黨政、市級公檢法、省直部門、省政府駐外機構、省屬本科高校、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企業單位等多個類型,保證了以點促面,擴大經濟責任審計輻射力度。
二是探索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制度。對近年已開展過審計的干部,探索實施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切實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明白。將協調經責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探索建立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制度,出臺交接辦法,規范交接程序,明確交接事項,形成離任交接的常態機制。
三是創新經濟責任審計方式。全力開展大數據分析,做到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精準定位、系統研究,分類確定經責審計重點關注領域。建立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數據庫,收錄審計對象情況及其所在單位歷年審計情況,實現數據庫動態化、常態化管理。
四是統籌安排組織方式。將經責審計與預算執行、政策跟蹤、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國有企業等審計和審計調查統籌結合。統籌調配力量,將集中省廳全部力量,抽調部分市縣力量,統一部署、分類指導、分工實施。
五是統籌利用審計成果。最大限度提取往年省廳、市縣以及內部審計等各類審計成果,多層次、多角度分析利用,對接2018年經濟責任審計項目。
六是遵循“三個區分開來”。堅持歷史全面客觀地看待問題,特別是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支持、促進改革發展中的積極探索與創新舉措,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