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強調,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作為人類文明的智慧結晶,法治是國家發展的基石。我們黨所領導的全面依法治國,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不可或缺的堅實保障。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到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再到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從未停下的法治建設步伐,背后是我們黨深刻的理論自覺:治國理政須臾離不開法治。此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全面闡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內涵和時代意義,進一步健全了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了全面依法治國正確方向。
新的征程已經開啟,我們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奮力實現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所明確的“十四五”時期“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主要目標,奮力實現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遠景目標。
法治藍圖已經明確,我們要將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作為指導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獻。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不斷開創法治中國建設新局面。
對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重點抓好的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已高屋建瓴地提出了11個方面的要求。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精準把握上述要求,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轉化為做好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的強大動力,以強有力的法治為保障,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