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審計廳副廳長馬玉紅就金融風險管控提出了自己的建議。馬玉紅表示,通過近幾年金融風險管控專項審計的結果來看,金融機構的風險存在時間長,控制的難度也很大,主要表現為國家經濟金融政策落實不到位、貸款質量下降與投向不合理的問題并存、局部金融生態環境惡化、金融機構風控制度建設及制度執行不完善等。為了更好地解決金融風險問題,化解重大金融風險,進一步增強金融服務經濟實體的能力,馬玉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政府和金融機構應準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金融、支農和民生的各項經濟政策,尤其是市、縣級以下的相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各守其責,積極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和重點工程的建設;要對國家產業政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調整信貸結構,防范信貸風險。其次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強化內控制度的貫徹執行,嚴控合規風險。一是要進一步整合并細化風控制度,尤其要關注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風控是否落到實處;二是要落實責任追究,凡違反風控制度的人和事必須得到追究并作出恰當處理;三是要健全績效考核體系,改變不合理的激勵和懲罰機制,由單純追求規模、利潤向改善服務轉變。再次持續推進金融改革和創新。一方面繼續引進戰略投資者和高端金融人才,以增強地方金融機構的資本及人才實力。要在引進模仿國內外金融工具和產品的基礎上,創造和推廣適合各省經濟發展情況的金融產品,尤其要在資產證券化上做足功課,以優化金融資產存量,分散金融風險。最后應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維護金融市場平穩發展。各省的企業與個人征信體系雖已初步建立,但所提供信息不夠準確;金融擔保體系不夠健全,部分融資類擔保公司已經關停;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正在組建尚不能發揮作用。上述情況對金融機構開展業務不能充分發揮支撐作用,建議各級政府和金融機構盡快研究解決方案,提升金融服務和支持功能,為金融發展保駕護航。(徐培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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