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黨中央和國務院確定的旨在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大民生工程。該工程的順利實施,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國家政策目標的實現。審計署從2012年開始每年都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展跟蹤審計。這次公布的是“十二五”期間全國范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的第三次審計的結果。從審計結果看,審計機關通過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摸清了情況,發現了問題,為促進國家有關安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發揮跟蹤審計優勢,及時摸清政策執行情況和發現存在的問題
跟蹤審計是近年來審計機關采用的一種重要的審計方式。對于持續時間比較長的項目或者工程,審計機關不是等到項目或者工程完全結束時,而是在項目或者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就介入,跟隨審計事項實施過程持續開展審計監督,具有過程性、及時性、預防作用突出的特點。審計機關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建設項目、特殊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事項、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國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執行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有利于及時摸清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和漏洞,促進被審計單位及時整改,及時規范管理和完善制度,有效避免損失,有助于保證項目或者工程目標的實現。
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和廣大人民群眾都十分關注的一項民心工程。審計機關從2012年起,每年在全國范圍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資、建設、住房分配、后續管理和政策措施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計,對于促進強化和規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進而督促該項工程順利實施和有關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把好事辦好,確保政策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它體現了近年來審計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努力在維護民生方面發揮作用的工作特點。
二、全面客觀地反映情況和問題,為規范管理和推進政策措施的執行與完善提供參考
從審計結果公告可以看出,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下,目前進展還是比較順利的,工作完成的也比較好,效果非常明顯:從產出上來看,住房供應和保障人群規模繼續擴大,住房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得到了改善,越來越多的人實現了安居夢想;從效果上看,安居工程的實施還推動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型城鎮化建設,對于拉動投資和消費,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除客觀評價安居工程的成效以外,審計結果公告還列舉了安居工程實施和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6個方面問題,既有資金籌集、撥付和使用方面的問題,也有政策執行、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續管理方面的問題。審計結果公告中既包括基本情況和成效,又歸納匯總了存在的問題,無論是對于成績的肯定和問題的陳述,都有證據有事實。應該說,審計機關提交了一份非??陀^、全面、可信賴的報告,其中的結果結論可以為國家有關部門完善制度和規范管理提供參考。
三、有關部門應切實履行整改責任,保證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順利實施和政策目標的實現
對比以前年度審計結果可以發現,這次審計揭示的問題都在以前年度審計結果中出現過,“屢審屢犯”問題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從公告看,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由于我們法律法規意識不強、誠信意識差等導致的違法違規問題,例如虛報材料套取資金、未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資金,不符合條件的家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住房并且獲批的問題;二是由于制度、機制不完善不到位導致的信息分享、審核不嚴等導致的問題,比如多部門聯審機制未建立、經辦機構沒有定期審核、預算不細化等造成的住房分配、建設資金的籌集和撥付不及時等問題;三是.由于一些基礎工作沒跟上,比如住房、收入信息平臺沒建立,政策宣傳不夠等,導致征收部門稅費優惠政策沒有落實到位等等。
審計機關是專門的監督部門,及時開展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問題是審計機關的責任。而針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責任在于有關管理部門和被審計單位。對于審計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和有關部門應該認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切實履行整改責任,改進和加強管理,完善有關制度和機制等,確保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順利實施,保證政策美意得以實現。我們看到,在公告中,審計署對于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和政策落實不到位的情況,都分析了原因,已經為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和加強管理,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提供了很好的基礎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