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增長政策跟蹤審計中至少有兩個關鍵詞要特別注意,一個關鍵詞是穩增長政策,另外一個關鍵詞是跟蹤審計,所謂穩增長政策不用我多解釋,就是基于拉動經濟的需要而實行的宏觀經濟政策安排和部署,跟蹤審計大家也知道,是有別于過去的,事前或事中、事后的單向審計,而實行的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審計。但是我想說,把穩增長政策和跟蹤審計對接起來形成一個整體,我的印象不知道記得準不準,是在2008年,在這4萬億投資的擴張性宏觀經濟政策的部署當中,第一次提出審計要全面介入穩增長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全程的跟蹤審計。但是2008年的穩增長政策的跟蹤審計,我的理解,不知道對與錯,主要是基于資金運用的合規審計線索而展開的,在當時它有著特殊的意義,不過到了今天,特別是從去年以來,穩增長政策的跟蹤審計的意義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拓展,去年的8月份國務院專門發告示,要對穩增長政策的落實情況由審計機關進行全程的跟蹤審計,以此為契機,穩增長政策的跟蹤審計已經由過去的以錢為線索,拓展到錢和事同時兼用。由以往的專注于資金運用的合規審計延伸到合規審計與政策的落實兩個方面的內容同時兼用。它和以往我們所理解的穩增長政策的跟蹤審計的確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如果把這一次的穩增長政策跟蹤審計稱之為新一輪的穩增長政策的跟蹤審計,那么以往的跟蹤審計和現實的跟蹤審計就有很多方面的變化,對于新一輪穩增長政策的跟蹤審計,它的規律性應當說我們還在探討當中。對于新一輪穩增長政策的跟蹤審計的實施效果,也尚待進一步評估。(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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