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供給側改革是“十三五”時期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重點,是社會經濟發展的“衣領子”、“牛鼻子”。抓準、抓好這個戰略重點,是保證“十三五”規劃有個好的起點的關鍵一步。供給側改革,是習近平總書記于2015年11月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首先提出來的。所謂的供給側改革,是指從供給側入手,優化生產結構,提高生產能力,解放生產力,促進經濟增長。相比需求側的投資、消費、出口這“三駕馬車”,制度變革、結構優化和要素升級(改革、轉型、創新)三大發動機,才是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我們要更多的依賴改革、轉型、創新來提高全要素增長率,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形成新的增長動力,這才是解決我國經濟保持穩定發展的根源所在。
供給側改革最終要落實到每一個企業中去,國有企業掌握著我國經濟的命脈,不但肩負著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任務,也擔負著執行國家政策,履行社會責任的重任。因此,國有企業是供給側改革最重要的主體之一。審計署作為最高審計機關,依法對國有企業進行審計,通過審計不僅可以保證國有資產的增值保值,還可以促進國有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因此,充分發揮審計署在監督國有企業中的作用,不僅可以保證供給側改革取得明顯成效,而且可以保證我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審計監督可維護國有資產安全
審計監督可以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只有維護了國有資產安全,才能談國有企業有效供給的問題。審計監督通過開展各種審計項目,從產業安全、生產安全、信息安全、境外資產安全和公司治理等方面,按照點(單個企業)、線(行業)、面(企業整體和國民經濟運行)聯動的模式,及時揭示和反映企業在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潛在風險,重點關注重大工程建設、資本運營等重大決策中存在的國有資產損失和流失的問題,并進一步深入分析存在的原因,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建議,不僅可以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而且可以促進國有企業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只有保證了國有資產安全,才能談得上國有企業的有效供給。
審計監督可以促進國家方針、政策在國有企業的貫徹落實,保證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為供給側改革政策的執行提供有力的保證。國有企業的性質決定了國有企業不但要保持可持續的經營能力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的義務,還要保證國家產業政策在企業的執行。
“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是供給側改革的五大任務,在這五大任務中,審計監督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去產能是五大任務的“牛鼻子”,我國鋼鐵,煤炭行業出現了嚴重的過剩。據《2015年鋼鐵行業運行情況》顯示,我國鋼鐵產能利用率已降至70%左右,遠低于合理水平。與此同時,部分企業已資不抵債,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僅依靠銀行貸款維持企業的生存,已經成為了“僵尸企業”。在去產能,消滅僵尸企業的過程中,一定會牽涉到各方面的利益沖突,僵尸企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企業破產退出,意味著當地政府喪失地區生產總值,財政壓力和就業壓力上升,對僵尸企業的負責人來說,意味著特權的減少。
所以當地政府和企業負責人,可能會對中央的政策,選擇性執行或消極執行,從而使得改革的效果打折扣。審計監督在所有的項目中密切關注企業貫徹執行國家重大經濟政策的情況,加大對中央重大政策落實情況的審計,促進中央政令暢通,有利于保證供給側改革措施的順利施行。
審計監督有利于提高了國有資產的運營效率,提高國有資產對社會產生的有效供給。在審計監督過程中開展了對企業加強技術改造、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情況的調查,揭示了我國一些企業自主創新及風險防控不足、低水平重復建設等問題。通過對國有資產運行、重大項目決策過程的審計監督,針對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可以促進企業完成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任務,促使企業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了國有資產對社會產生的有效供給,保障了國有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審計監督有利于揭示企業經營中違法違紀及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促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產生有效供給的制度上的保證,審計監督可以發現企業高管違法違紀的行為,發現企業內部控制的漏洞,發現國有企業運行中存在的諸多制度的問題,針對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提出意見,從制度層面給企業的發展提出建議,有利于企業完善了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審計監督通過促進企業的整改,最終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步伐,為國有企業產生有效供給提供制度上的保證。
審計公告有利于企業糾正問題
審計結果的公告有利于促進企業重視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糾正過去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促使企業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2009年開始,審計署對國有企業的審計每年都將審計結果向社會進行公告,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軍事秘密和商業秘密的內容外,全部對外進行公開。
審計公告有利于被審計企業的整改和競爭力的提高,從而有利于企業為社會提供有效供給。對國有企業審計結果的公告,在社會上會得到迅速傳播,引起社會上強烈反應,在巨大的社會壓力下,被審計單位會迅速整改。審計公告的目的是以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整改。被審計單位信息的公開,也使得企業透明度逐漸增強,從而使企業獲得社會的信任感和好評,隨著信息的透明度越來越大,企業的自律意識會越來越強,最終提高了企業的經營效率和競爭力,增加了對社會的有效供給。
審計結果的公告,不但有利于被審計單位的整改,而且會警示未被審計企業。進行審計全覆蓋,但不能及時顧及到所有企業。為影響到所有企業,就要通過審計公告對未被審計的企業起到警示作用。通過審計結果的公告,起到了以一警百的作用,震懾其他有類似行為的企業,促使他們主動停止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自愿對企業做出整改,事前預防國有資產受損和流失情況的發生,促進國有資產的增值保值,最終增加有效供給。
審計結果的公告,為供給側改革的推進引進了全社會監督的力量,促進供給側改革的深入。在供給側的改革過程中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比如去產能的政策執行中,有些人會因為影響到自己的利益而消極執行或選擇性執行中央的政策,供給側改革的決策由中央做出,在地方政府和企業執行中可能會遇到各種阻力。如果執行政策的動力不足,勢必影響改革的效果。審計公告將發現的問題向全社會披露,吸引了全社會的關注,這既給了消極執行改革措施的人巨大的壓力,也使得沒有被審計到的企業,面臨巨大的壓力。這實際上是引進了全社會的監督作為推動供給側改革的力量,陽光是最好的殺蟲劑,陽光也是改革最大的動力,信息的公開,既減少了國有企業中違法違紀的現象,也減少了供給側改革中,執行政策不力的現象,信息的公開為供給側改革的推進引進了全社會的監督力量,會大大促進供給側改革的深入。
審計結果信息公開,有利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工業經濟轉型發展、提質增效和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必須全力實現穩定增長,扎實推進供給側改革,大力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以工業的穩定增長和整體增效,促進全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審計監督結果的信息公開,有利于發揮社會中介力量監督相關企業單位扎實推進以強創新、補短板、降成本、去產能、防風險等為重點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做好項目謀劃,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深入推進國有企業、投融資體制等重點領域改革,激發激活內生動力。最終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使我國經濟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作者現為江西財經大學會計學院院長、會計碩士(MPAcc)教育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