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4日電(記者張曉松、崔清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4日受國務院委托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做審計工作報告時說,審計抽查的情況看,地方政府性債務增長有所放緩。 審計署去年12月披露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表明,到去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88.65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9256.49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66504.56億元,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為了解地方政府性債務變化情況,審計署又對部分地方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發現,去年6月底至今年3月底,抽查的9個省本級和9個市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增長3.79%,比2013年前6個月平均增速下降7個百分點。
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一是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尚不健全,9個省本級和9個市本級中,2個未制定政府性債務綜合管理制度,9個未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制度;二是省本級債務借新還舊數額較大,去年6月底至今年3月底,9個省本級為償還到期債務舉借新債579.31億元,但仍有8.21億元逾期未還;三是個別地方債務舉借和使用不規范,4個市本級違規由政府擔?;虿缓弦幍盅喝谫Y157億元,違反合同約定將108.62億元債務資金用于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或其他項目建設等,4個省市本級通過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私募債等新方式舉債69億元。